用时8天,每天至少半小时,共同阅读了24篇薛老师的文章。感谢小伙伴们的陪伴,才得以稳步持续学习,并有所收获。
成本的深义核心概念:成本就是放弃了的最大代价。
1.租,又称“准租”,“租”是对资产的付费。
有一种资产,不以收费的变化而变化,这种资产带来的收就是租,这是一种相对“旱涝保收”的收入。我们每个人,都在享受一定程序的租。但随着时间、竞争条件的变化,真正旱涝保收的收入并不存在。可以说“人人都是资本家”。
2.寻租,特指向政府争取特殊优惠或权利的行为。
乞丐没有白拿施舍,他们拿施舍的过程本身是有竞争的,而竞争本身是要消耗资源的。
在政府规制下,人们为了争取特殊优惠或经营权利,就会展开各种竞争,在这过程中总会产生社会资源的耗费。
3.科斯定理,讲数不讲理,谁用得好就应该归谁。
一项有价值的资源,不管从一开始它的产权谁属,最后这项资源都会流动到最善于利用它、能最大化利用其价值的人手里去。那么在制度设计中,我们应该尽量让这种资源的流动和分配更方便容易,从而提高各项经济资源的使用效率。
那么应用到伤害与被伤害,其规则是
印象最深刻的例子
(薛老师文章中有好多例子,在这里我只例我印象最深的那一个)
有两家相邻的酒店,左边那家酒店,有一个很漂亮的游泳池;右边那家酒店,它刚好要在自己的土地上盖一幢14层楼的副楼,要是这幢副楼盖起来的话,就会档住东边过来的阳光。
游泳池没有阳光,它就没有以前那么吸引人了,游客可能减少,酒店的收入会受影响。于是,左边这家酒店跑到法院,要求法院颁布禁制令,禁止右面这家酒店盖这幢副楼,理由是它们会挡住阳光。
你是法官,你会怎么判?
如何判呢?给你一个办法,法律经济学者、芝加哥大学法学院教授理查德.爱泼斯坦(Richard Epstein)提供的办法---123归纳法。
先假设这个案例,如果两个资产的所有者是同一个人,会发生什么情况;如果是两个人会发生什么情况;如果是三个人会发生什么情况。你看这样看问题, 是不是就豁然开朗了呢?
如果左边有游泳池的酒店,和右边要修副楼的酒店,它们都归同一个人所有,他会问,游泳池的阳光不受干扰,到底能带来多大收入;同时也会问,这 14层副楼修起来以后,能给自己带来多大收入。如果 14层楼的副楼带来的收入,远远大于阳光给游泳池带来的收入的话,他当然会说,我们要把副楼给建起来。
法官判案也是在平衡两方的利益,实际上双方都在争夺稀缺的资源,伤害都是相互的。
我身边的例子
(生活中应用:寻求合作,只讲数不讲理)
游客与景点间的计算。
你去带门票的景点玩时,一般都背什么?我只带一瓶水,背一大包吃,因为水一般价格不过3元,还沉,那就让景点代劳了,省体力,而零食都轻又能补充体力,并且景点的食物贵又难吃。
当然,景点的从业人员也有计算,例如高山之上,且游客众多,那情况就不一样了,5元,10元,甚至更高,这当中就是在找平衡点,通过价格的变化来平衡需求。
现在的进度