依常理而论,我似乎已过了富于好奇心的年月。不过,对于“世人何以用那样多的文字推重好奇心”这件事,我还是不免有几分好奇,以致着意于考虑“好奇心的价值”。
求知所赖
如果你声称从未在某件新奇事物之前出神,那就得怀疑你的诚实了:那不可能!面对某件稀奇事物,没有哪个人会毫不动心。这是一种平凡至极的人类心理,称之为好奇心,它平凡得似乎进不了研究者的视野,但实际上意义极大。
有太多的事物引致人们好奇。而且,“好奇”几乎是一种下意识的反应,面对某些有特殊吸引力的事物,还根本来不及对之加以理性思考,某种好奇心或许就已油然而生。
因此,与其去探讨“什么事物让你好奇”——那是人类学家或心理学家的任务——,不如去探讨“好奇心可能给你带来什么”。解答此问题并不容易,但一个笼统的回答倒也简单:有赖于好奇心,人类得以增加新知或产生创意。简言之,好奇心推动求知与创新。要强调的是,人们并非为达求知与创新的目的而表现好奇心,求知与创新不过是好奇的结果而已。
一般来说,好奇出自人类本能,它没有也不需要目的!
在洪荒年代,我们的祖先如何有赖于好奇心,而逐步获得新知并积累知识,今天已观察不到了。代替考察“幼年人类的好奇心”,不妨考察“人类幼童的好奇心”,后者是容易观察到的。
正好我的面前,就有一个咿呀学语的幼儿,她稚态万端,十分可爱。她的能力还不足以明确表达对某事的好奇,但从其一举一动中,你会时时感受到幼儿所独有的强烈好奇心。例如,幼儿敏感于灯光,不会不注意到按动开关与灯亮这两件事之间的联系,这让她好奇。“开关”与“灯亮”是相隔很远的事物,二者的神奇联系在幼儿心中引起多大震撼,也许我们永远不得而知。我们看到的只是,经历多遍注视之后,幼儿终于确信,使灯亮的正是开关。一旦获得了这一知识,她就无法控制要使用它的冲动:亲手去按动开关开启电灯。
幼儿面对衣物、奶水、童车、玩具……,总之,面对身边的一切,都会表现出类似的好奇心,并获得相关的知识。这一切会使身边的亲人大感兴趣,百看不烦;他人则未必愿多加注意,我还是就此打住。
或许更有意义的是,今天的成人世界,如何运用好奇心去增进人类的知识。
一个广为流传的故事说,当年牛顿在一棵苹果树下沉思,对苹果从树上落下感到好奇,这启示了他发现引力定律。这不免过于简单化了,至少在科学界不会有太多的人当真。
进化之媒
如果人类没有好奇心,这个世界将会怎样?没有人能回答这样的问题。不如说,问题本身足够愚蠢:人类岂能没有好奇心?你想探讨一个无好奇心的世界,这不就是一种大大的好奇心吗?可见,就好奇心而言,不存在有无的问题,只有多少的问题。
那么,一个好奇心贫乏的社会呢?这样的社会似乎还能够运行。老子或许经历过而且颇为欣赏的远古社会,“鸡犬之声相闻,老死不相往来”,那种社会中的居民,大概不会有太多的好奇心。非洲的布须曼部落,据说在与世隔绝的环境下生活了几万年。倘若真正如此,其成员必定对人类的其余部分如何生活不感兴趣,甚至未必知道世界上还有其他人存在。无疑,上述的两类社会,都是超级稳定且几乎停滞的社会。
不妨说,一个超级稳定停滞的社会,其居民少有好奇心。你可能会立即说,正是居民少有好奇心,致使社会超级稳定停滞!缺少好奇心究竟是原因还是结果,这件事且置而不论。看来能肯定的是,维持一个超级稳定停滞的社会,并不需要其成员的好奇心。
但是,谁又情愿生活在那样的社会中呢?生存状况的改善、社会的进化,毕竟是智慧人类的普遍愿望。不必深入的观察就会看到,一个进化中的社会,总是有其成员的好奇心相随!这就达到本文的核心观点:
社会的进化有赖于人类的好奇心。
简言之,好奇心乃进化之媒!当然,这一结论需要证明,否则就太武断了。
在论证之前,不妨作一个启发性的类比。现代进化论的核心思想是:生物界的进化有赖于由竞争所造成的自然选择,而构成选择的材料,则来自生物基因的变异。这就表明,基因变异乃为生物进化所不可缺少。
将同样的逻辑用于社会,自然得出相对应的结论:社会的变异乃为社会进化所不可缺少。此处所说的社会变异,概指社会诸元素(不妨称为社会基因),如制度、文化、知识、信仰等等的变异。任何变异都是创新(无论是自觉的还是无意识的)的结果;而创新总是由富于好奇心的人促成的。于是,一条清晰的逻辑链已经呈现:好奇心促成创新,创新导致社会基因变异,基因变异引致社会进化。因此,说好奇心是进化之媒,就理所当然了。
要补充说明的只是,上面所说的变异,应理解为一个中性词,即不论变异的好坏。首先,对变异作出价值判断,远非容易的事情。例如,社会中出现虚拟金融产品这种变异,你能说它是好还是坏?其次,即使是“坏”的变异,也无碍于社会进化的主流趋势。既然变异不论好坏,自然好奇心也不应分优劣,任何好奇心都应视为进化之媒而被珍视,正如任何生物物种都应作为进化材料予以保存一样。我们常常看到,青年人对某些不受待见的艺术表现出不同寻常的好奇心;没有理由要求别人尚同,任何人都有权利对此表示厌弃。但强势的干预却不可取:你怎么能有充分理由肯定,那种好奇心所导致的结果一定是消极的呢?这样一来,就不能不认可如下原则:
在一个足够广阔的范围内保护好奇心,乃是一个成熟的文明社会应坚守的原则。
红尘猎奇
将好奇心视为进化之媒,话说到了这种份上,对于好奇心的价值,就不再有任何疑义了。
不过,似乎意犹未尽。在那些远谈不上事关历史进步的领域,好奇心同样发挥着重要作用,其结果很可能是令人惬意的。
不妨举其一端:在好奇心驱使下的猎奇。古今中外,猎奇的故事无数,其中不乏十分有趣、足以作为谈资者。
在公众眼中,大文豪鲁迅当然以写小说与杂文为业,很少有人注意到,他其实还有一个特别爱好:荟萃木刻,古今中外,无所不收。这件事,后人如何评价,且置而不论,权当猎奇看,至少让木刻爱好者大饱眼福。
早闻当代史学大师陈寅恪著有《柳如是别传》一书。最近在书店真正看到这本长达80万字的巨著,还是不胜惊讶。为一个貌才德兼备的忠烈妓女立传,当然并无不可。但如考虑到等待这位大师去一展奇才的重大历史论题,简直是车载斗量,那么,写妓女传记,就未必是当务之急了。不过,即使将《柳如是别传》以猎奇视之,丝毫也不会影响广大读者对该书的艺术欣赏。当然完全可能,作者另有深意在焉,那就只能因对这位大师失敬而告罪了
。
在1980年代初曾红极一时的作家刘心武,不知在哪一天突发奇想,对续写曹雪芹的80回本《红楼梦》生出莫名兴趣,一发不可收拾,直至产下28回的《刘心武续红楼梦》这部奇葩。对这位作家的大作,学界与媒体褒贬不一。文学史上将如何评价,今天大可不必介意;且以猎奇视之,其实亦无伤大雅。
赵本山的小品淡出春晚,人们的反应可能十分复杂,难以置评。无论艺界的苛评如何尖刻,大概没有人否认,本山大叔的那些东西聊博一笑还是可行的。赵本山就是那个品味,你非要他拿出什么高雅大作来?他的本事,就是挖空心思到常人想象力难至的那些角落里去猎奇。你得承认,在这方面,赵本山真有非凡天分。既然他总能让人笑得前仰后翻,而别人未必能做到这一点,就不必对此类猎奇的低俗耿耿于怀了。
猎奇的好奇心,并非全出现在名人身上,应当说是无人无之,包括你我在内。但芸芸众生的这种好奇心,哪能有机会载于史册?
能否载于史册,其实并不重要。要紧的是,每个人都不妨保有一点猎奇的好奇心,逢兴之所至,尽情抒发,以期一乐。此于人生,实属有益,而于社会,也未必害莫大焉。
在我们身边,猎奇的机会实在多不胜数,只是通常未加介意、好奇心未至罢了。
引起你关注的,可能是一盘棋局,或许是某个人群、一组文章、一集画作、一丛花卉、一堆顽石、一套玩具,甚至是一堆垃圾,它们都够让你费神去抒发好奇心。据报载,某人竟然将好奇心抒发在罐头筒子上了,他的收集品满箱满屋、五光十色、琳琅满目,你未必欣赏,或许还因他寻遍垃圾桶而恶心,但他只是自得其乐,而这就够了。至少,这种颇为另类的猎奇丝毫无碍于他人,除非他将罐头筒子堆到了你的身旁。况且,你怎么知道,不会有一天,某个产品的原料恰好是这些破烂呢?我并不认为,上述例子有什么特殊价值,只是想借以说明,运用好奇心的范围实在无边无际罢了。
在结束这一简略考察之际,不妨概括一下。好奇心益处多多:上者可推动社会进化,下者足供猎奇之乐,居中则可增进知识。这就毋庸讳言,大矣哉好奇心之价值!